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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称被行李箱砸中致孩子早产离世 网友:铁路方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2025-02-19热点

近日,一女子在乘坐D3702次列车从南宁东至南宁站区间时,被行李架上突然掉落的行李箱砸中腹部,随后,她在南宁站下车并前往南宁妇幼保健院检查,发现存在胎盘早剥、胎盘血窦等先兆早产风险,由于情况危急,于1月23日进行了剖宫产手术,但出生的早产儿在经历两天的救治后不幸离世。

孕妇称被行李箱砸中致孩子早产离世 网友:铁路方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孕妇称被行李箱砸中致孩子早产离世

2025年1月22日,张女士在乘坐D3702次列车从南宁东至南宁站区间时,被行李架上突然掉落的行李箱砸中腹部。

随后,她在南宁站下车并前往南宁妇幼保健院检查,发现存在胎盘早剥、胎盘血窦等先兆早产风险。

由于情况危急,张女士于1月23日进行了剖宫产手术,但出生的早产儿在经历两天的救治后不幸离世。

张女士反映,铁路方和行李箱所有人至今未明确各自责任。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确认张女士曾住院并接受剖宫产手术,但未能挽救孩子生命。

铁路客服表示已记录此事并由广州铁路局处理中。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铁路方也太不负责任了吧!人孕妇被砸了,孩子都没了,到现在还踢皮球?铁路上安全管理就这么差吗?行李箱能随便掉下来砸人,这不是拿乘客的生命开玩笑吗?

孕妇称被行李箱砸中致孩子早产离世 网友:铁路方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时候还让受害者本人联系处理,人家刚失去孩子还在坐月子呢!铁路方这种处理方式简直冷血至极!难道就没有一点人性关怀吗?强烈要求铁路方给个说法并承担责任!

那么,铁路方是否应对张女士及其孩子的损失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事件中,如果铁路方未能证明其在列车行李架的安全管理上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行李箱掉落砸伤张女士并引发后续早产及孩子离世,那么铁路方应对张女士及其孩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

来源:木子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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