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短视频平台一条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 一名女子与另一名女子发生争执,其中一人拿出尖刀做出捅刺的动作,这时一名大爷出现,及时阻止了行凶者。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是社会安全的重大隐患!一个有明显精神问题的人竟然能够在公共场所自由活动,甚至携带危险物品。
女子遭人持刀捅刺大爷用身体挡刀
2月5日下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国贸商厦内发生了一起突发事件。
孙女士带着她的表妹和孩子在商场购物时,因一名女子踢停了扶梯,导致孙女士的表妹上前与其理论。
随后,该女子突然拿出一把尖刀企图行凶。在这危急时刻,一位路过的老大爷挺身而出,用胳膊挡住了攻击,并成功阻止了该女子进一步伤害他人。
事件中,孙女士的表妹受到了轻微伤害,而持刀女子则被确认患有精神疾病,已被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是社会安全的重大隐患!一个有明显精神问题的人竟然能够在公共场所自由活动,甚至携带危险物品。我们的公共安全措施到底在哪里?
也有网友认为,这位大爷真是英雄啊!但这也暴露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当我们的法律和社会福利体系无法有效保护公民时,我们每个人的安全感都成了泡影!
那么,在类似事件中,如何界定精神疾病患者的责任?如果其行为造成了他人伤害,家属或监护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如果因为监护不力而导致精神病人对他人造成损害,家属或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木子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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