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小孩哥在走路时,以一种被网友戏称为“六亲不认的步伐”前行,即那种自信满满、目中无人的步伐,结果不慎掉进了一个两米深的沟里。幸运的是,孩子似乎并未受到严重伤害,网友们对此也纷纷发表评论,有人调侃说:“洗洗还能要”。
小孩哥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掉进沟里
2月3日,据媒体报道,在福建省发生了一起让人忍俊不禁又有些揪心的事件。
一名小孩哥在走路时,以一种被网友戏称为“六亲不认的步伐”前行,即那种自信满满、目中无人的步伐,结果不慎掉进了一个两米深的沟里。
幸运的是,孩子似乎并未受到严重伤害,网友们对此也纷纷发表评论,有人调侃说:“洗洗还能要”,意指孩子虽然经历了小意外但依然活泼健康。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父母是得多大意,才能让孩子一个人走成这样?万一摔出个好歹来,后悔都来不及!”
也有网友认为,现在的家长是不是都不看孩子了?让一个小孩子自己在外面晃荡,简直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那么,如果在这起事故中,孩子受到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家长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在中国,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监护人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如果孩子的受伤是因为监护人的疏忽或未能尽到合理的监护职责导致的,那么监护人可能会被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具体的责任界定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比如事故发生的具体环境、是否有成年人在场监督等因素。
此外,法律通常不会对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追究刑事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行为。
来源:木子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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