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杭州市发生了一起因过量饮酒导致的严重健康危机事件,一名35岁的男子因过量饮酒,导致消化道大出血,呕血次数高达6次,出血量估计在1000至2000毫升之间,相当于成年人全身血液的一半左右。经过医院的紧急救治,该男子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转危为安。
男子喝酒过量致呕出全身近一半血
1月25日,据媒体报道,在杭州发生了一起因过量饮酒导致严重健康危机的事件。
一名35岁的男性,平时就非常喜欢喝酒,随着春节临近,他更加频繁地参与各种聚会饮酒。
在某个夜晚,这名男子饮用了接近一斤(约500毫升)的白酒。
第二天早上,家人发现他突然出现了呕血的症状,并且在短短三个小时内连续呕血达六次之多。
意识到情况危急,家人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急诊。
医生为患者进行了紧急内镜检查,结果显示他的食道状况非常糟糕:食道静脉明显暴露,食道黏膜从贲门撕裂至食道中段,更令人担忧的是,撕裂处恰好有一条血管破裂,正在不断喷出鲜血。
初步估计,该男子此次出血量达到了1000到2000毫升,相当于成年人全身血液的一半左右。
若非及时得到救治,后果将不堪设想。
幸运的是,经过医护人员的努力,目前这名男子已经脱离生命危险,转危为安。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真的是太不负责任了!为了几杯酒,差点把命都搭进去,这样的行为不仅伤害了自己的身体,也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希望更多的人能从中吸取教训,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因为一时的快感而做出后悔莫及的事情。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过度饮酒的行为简直就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
每次看到类似的新闻都觉得特别气愤,明明知道酒精对身体有害,为什么还要这么放纵自己?现在社会上对于健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大家应该学会自我控制,合理安排生活,而不是盲目追求所谓的‘社交乐趣’。
那么,如果因为过度饮酒导致自身健康受损或死亡,法律上是否可以追究共同饮酒者的责任呢?
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一般情况下,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即每个人应当对自己选择饮酒及其后果负责。
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同饮者存在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宜饮酒仍继续劝酒等不当行为,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例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此,具体案件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上述情形以及责任划分。
来源:木子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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