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性测试的方法有:1、追踪法;2、实验法;3、观察法。追踪法,又称为“检查证据法”:即审计人员检查与该业务有关的凭证、账簿和报表等资料是否已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实验法:审查人员选择有关业务进行分析,重新实施,以判断有关业务人员是否遵循了内部控制制度;观察法:即审查人员到工作现场观察工作人员处理业务的情况,了解业务处理过程是否遵守了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符合性测试是为了确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即效果好坏)而实施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在了解内部控制后,只对那些准备信赖的控制执行符合性测试,并且只有当信赖内部控制而减少的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大于符合性测试的工作量时,符合性测试才是必要和经济的。
测试依据
符合性测试是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实施情况进行的测试。根据预期审计目标确定所收集证据的数量和质量上的标准,符合性测试可通过审计抽样确定测试范围,找出内控弱点,确定内部控制的可靠性。
健全依据
内部控制健全性的审计测试主要是验证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经建立,各项制度是否衔接,每一制度构成要素是否齐全。内部控制制度构成因素一般有:组织结构、人员配备、业务素质、岗位责任、业务程序、处理手续、检查标准、内部审计等,它体现在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中。因此,符合性测试的健全性依据就是看内部控制制度的构成要素是否齐全。